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2〕16号)、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2〕382号)、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23年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3〕48号)精神,为确保2023年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“经济学”类综合考查工作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各招生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“经济学”类综合考查工作的领导,牵头高校成立综合考查工作领导小组,在省教育厅、省教育考试院、牵头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考查工作,成员如下:
组 长:司林胜
副组长:刘荣增
成 员(以姓氏笔画为序):王振国 张道庆 郝玉红 崔炜及招收各相关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高校有关人员。
综合考查工作由牵头高校具体实施。考查工作的重大问题由综合考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,并及时向省教育厅、省教育考试院、牵头高校招生委员会请示或报告。同时,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委员会、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,牵头高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对综合考查工作全程监督。
二、考查对象
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,报考本科专业为商务经济学、税收学、金融工程、保险学、经济学、经济统计学、金融学、投资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的退役大学生士兵。
三、考查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23年4月8日15:00-16:30.
地点: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(详细考场见考查当日发放的准考证)。
四、考查方式
本次综合考查工作采用笔试的方式,试卷满分为100分。
五、考查内容
综合考查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对考生经济学类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核。
六、录取规则
1.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“经济学”类各专业均以本次综合考查成绩为依据,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综合考查成绩相同的分数后设小数点,其中,小数点后一至二位为最后一题得分成绩,小数点后三至四位为倒数第二题得分成绩,如成绩仍同分,按倒数第三题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如倒数第三题得分也相同,按倒数第四题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,以此类推。
2.荣立三等功(含)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,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、公示后,免于综合考查,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。
七、成绩发布方式
2023年4月9日上午10:00.考生可登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,网址:http://zs.huel.edu.cn。
八、其他
1.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4:00开始从学校南大门进入校园,现场发放准考证,考生凭身份证、退伍证按有关导引进入考场。
2.考生须参加综合考查并取得相应成绩,才能投档录取。考查成绩为零分(包括实考和缺考)的考生,视为放弃考查资格;在考查中作弊的考生,取消考查资格。
3.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。